海洋环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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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环评 第一示
来源: | 作者:id1706309 | 发布时间: 2017-12-20 | 58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深圳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改扩建项目

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
受深圳市强浩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,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 了深圳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改扩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按照《环 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现将本次海洋环评的信息公示如下:

 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

工程名称:深圳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改扩建项目

建设单位:深圳市强浩投资有限公司

海域使用权申请单位:深圳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

建设地点: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,毗邻大梅沙海滨公园。

工程总投资: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7800 万元。

工程规模:本项目现申请用海面积为6.9322公顷,其中建设非透水构筑物(潜 堤和护岸)0.5081公顷,透水构筑物(防波堤、游艇码头及活动栈桥)5.5659公 顷,港池0.8582公顷。运动中心原有123个舶位。改扩建后,将有水上泊位166 个,其中A桥36个,B桥38个, C桥27个,D桥30个,E桥35个。

二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
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:

接受委托→项目分析→确定评价等级、范围和内容→海洋环境现状调查→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→编写报告书→海洋主管单位审查,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 中。

主要工作内容如下:

1、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现状。查清项目区域自然、社会经济状况及水、沉积 物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敏感点的情况。

2、对工程进行污染源强分析及海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,并提出海洋环境保 附措施。

3、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。通过在媒体上(网站、报纸等)发 布公告、发放调查问卷(个人和单位团体)、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。

4、对项目建设的海洋环境可行性做出评价结论。
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按照海洋环评工作的程序,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见,征 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:

1、对当地海洋环境状况的意见。

2、对项目建设产生的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。

3、对项目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意见。

4、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。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联系方式

为了使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,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, 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告发布后 10 日内,将您的意见以写信、发 邮件、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,联系方式如下:

1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深圳市强浩投资有限公司

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谭经理

电话:0755-82191158

传真:0755-82192158

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盐梅路 89 号

Email:761063735@qq.com

2、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评价单位: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

联系方式: 

联系人:陈工

电话:020-89024516

传真:020-84451672

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64 号

Email:769692707@qq.com